2022-05-24 10:39:49來源:包頭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
??根據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的通知》,現就調整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鎮個體工商戶以個人繳存者身份繳存住房公積金取消提供近三年納稅或免稅證明。
??二、自由職業者、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自謀職業的各類人員申請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個人賬戶設立手續時承諾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即可,不再要求提供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或參保證明。
??三、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6個月,可以辦理注銷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并提取賬戶余額。
??四、取消“職工再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持同一套購房手續不允許辦理購房提取”的限制。
??五、取消“職工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不允許辦理按月對沖或余額對沖還貸業務”的限制。
??六、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款由房價的30%以上調整為20%以上。
??七、職工結清貸款后即可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貸款申請時間間隔兩年以上。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不予受理。
??八、恢復“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本市有尚未結清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且所購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同時《個人信用報告》中近2年內無逾期記錄,符合住房公積金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可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
??九、提高 “還款能力系數”,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測算因素中的還款系數由 0.4 調整提高至 0.5,提高借款人可貸額度。
??十、擴大異地貸款范圍,放開公積金異地貸款呼包鄂烏區域限制,調整擴大至全國范圍,允許全國范圍內繳存公積金職工在我市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本次政策調整從2022年6月1日起執行。
包頭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2年5月20日